企業管理培訓分類導航
企業管理培訓公開課計劃
企業培訓公開課日歷
2025年
2024年
稅務會計培訓公開課
稅務會計培訓內訓課程
熱門企業管理培訓關鍵字
合規背景下稅收管理易錯問題分析及解決方案精講
【課程編號】:MKT058817
合規背景下稅收管理易錯問題分析及解決方案精講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稅務會計培訓
【時間安排】:2025年09月06日 到 2025年09月07日3600元/人
2024年09月21日 到 2024年09月22日3600元/人
【授課城市】:沈陽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合規背景下稅收管理易錯問題分析及解決方案精講相關內訓
【課程關鍵字】:沈陽稅收管理培訓
我要報名
咨詢電話: | |
手 機: | 郵箱: |
課程背景
2024年,數電發票已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全國統一的電子稅務局將陸續在各地上線,稅收監管進入智慧稅務模式。各行各業的涉稅數據透明共享,各項行業指標稅務風控預警越發精準,為企業帶來更精準的稅收風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稅收征管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4〕4號的發布,又進一步明確了各類危害稅收征管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統一了涉稅犯罪定罪量刑的裁判尺度。《公司法》、《發票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的修改也帶來很多新的變化和新的稅務風險。企業財務人員將面臨更大的挑戰。
本次課程將立足于各項稅收常態化規范化管理的視角,著力解決最實用、最易錯的財稅問題,將風險化解于日常財稅核算中。
課程收益
1、透晰政策的準確適用,明晰稅收風險。
2、解讀稅務風險控制預警新形勢。
3、對企業易忽視常規業務進行風險排查及彌補。
4、對稅收基礎理念強化理解與應用。
針對人群
財務總監、財務經理、會計主管、稅務總監、稅務經理等
課程大綱
一、耳熟能詳的提法與精準確定概念
1、企業所得稅扣除項目“實際發生”與“實際支付”。集團內借款財務利息支出已取得合規發票但未實際支付,是否界定為未實際發生?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
2、政府補助的疑問:實踐中,年度的不征收入與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金額必須一致嗎?取得符合不征稅收入確認條件的財政資金,在使用該財政資金時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部分,是否在取得該資金第六年的重新計入收入總額?企業承建政府公益性建筑,財政將撥款給到集團,由集團再撥給下屬子公司(承建單位),承建單位已在賬面單獨核算,并取得資金管理辦法,撥付文件與集團簽定,承建單位能否按照不征稅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3、手續費及傭金的概念之爭。是否可以轉換?定比例的標準該如何把握?企業支付的市場推廣費是否按照傭金扣除?企業支付的傭金是合同總額還是合同的不含稅金額計算限額扣除?
4、什么是商業保險?什么是政策性保險?保險費的扣除如何把握?(五險、財產險及商業保險、存款險)(人身險與財產險)
5、林林總總的融資費用(無償使用資金、投資未到位、統借統還、混合性投資)
6、集團人員互派工資的扣除:公司將人員借調給集團內子公司免費提供勞務(偶發非經常性),該人員發生的住宿等費用,企業所得稅應屬于本公司還是集團內子公司費用。
7、補充養老險與補充醫療險的實務
(1)補充工傷保險是否為商業保險?
(2)為全體員工繳納交通意外保險是否為商業保險?
(3)補充醫療保險中明確保險內容為:為員工子女投保是否為商業保險?
8、固定資產的爭議問題(改良和利息的資本化及停止等差異)
9、高新技術企業及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爭議問題
10、企業通過法院拍賣方式購得了一項房產,并且按照拍賣公告的約定承擔了相關的稅費,這些稅費支出可以進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么?A企業向銀行貸款,用關聯企業的資產(房產)抵押,發生的抵押費用、保險費及評估費用能否在A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二、增值稅的易錯問題分析與適用
1、進項稅額轉出與視同銷售的業務區分
2、抖音平臺銷售的折扣券:企業通過抖音平臺購買優惠券形式支付加油費、餐費等,由抖音平臺開具發票:經紀代理服務*加油權益(稅率:6%)、經紀代理服務*餐費權益(稅率:6%),企業能否按照加油費或餐費稅前扣除?
3、增值稅留抵退稅與企業注銷
4、增值稅差額征稅與全額征稅與收入的確認
5、增值稅加計抵減稅收風險
6、增值稅納稅稅義務發生時間適用風險
7、錯誤判定的融資租賃業務:甲公司以個人的名義與融資公司租賃一臺設備,融資公司開具13%的設備增值稅專用發票(名頭為甲公司),但甲公司取得的融資利息發票名頭為個人(利息的實際支付方為甲公司),請問甲公司取得的設備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是否可以抵扣?實際支付的融資利息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三、個人所得稅的易錯問題分析與適用
1、股權激勵:母公司對子公司員工進行股權激勵,子公司沒有對母公司支付對價,請問母公司對子公司員工的股權激勵算捐贈嗎?子公司要做接受捐贈處理嗎?
2、新公司法:撤資與轉股。對認繳未實繳出資部分進行減資,股東未取得減資對價,也就是公司不對未實繳部分減資支付對價,公司章程約定按實繳比例享有公司收益,請問自然人股東、法人股東、合伙企業股東如何涉稅?如果章程約定按認繳比例享有公司收益,減資時公司未分配利潤是正數,那么三個不同身份的股東又如何涉稅?
3、自然人股權轉讓的協調機制與稽查風險
四、企業重組的易錯概念及政策選擇
1、重組印花稅的政策缺失。《印花稅法》關于征期、納稅人、納稅人的特殊規定、應稅憑據的判定及查補稅款。
2、劃撥資產各稅種協調。《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產(股權)劃轉企業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規定:七、交易一方在股權或資產劃轉完成日后連續12個月內發生生產經營業務、公司性質、資產或股權結構等情況變化,致使股權或資產劃轉不再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條件的.....問題:怎么判斷.....等情況變化,致使股權或資產劃轉不再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條件?
五、稅收與其他法規協調執法
1、虛開的行刑銜接,虛開發票的稅務處理
2、偷稅的判定(行政與刑事)
3、超《勞動合同法》給予的離職補償、超比例勞務派遣、因公受傷補助等
李老師
是某省稅局背景,揚州稅務專修學院客座教授,注冊會計師考試命題人之一 。李老師是著名稅務實戰專家,任眾多大型企業納稅顧問。對會計和稅法的解釋客觀公正, 授課態度求真務實、案例源于實戰、翔實精巧、授課效果實用有效,深得業界好評。李老師擅長講授財稅培訓、稅收政策解析、稅法與會計差異分析、注冊會計師考前培訓等課程。